11 02 月 轉知-市府-修正[臺南市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並修正名稱為[臺南市政府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轉知-環保局-辦理低碳(低蘊含碳)建築標示制度推廣講習會南部場(活動編碼:J11410001):https://forms.gle/LBknS7nbUJ6AUob47 [...] 2025/10/8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