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07 月 ☀轉知-工務局111年7月25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110785586號令, 其適用範圍延長為111年12月31日前已領得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且仍為有效者。(建築期限增加)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轉知-內政部於112年6月29日訂定發布[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及使用計劃書]、[私法人買受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公告免經許可情形之房屋申請登記應附文件及審查說明] 2023/7/5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