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07 月 ☀轉知-工務局111年7月25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110785586號令, 其適用範圍延長為111年12月31日前已領得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且仍為有效者。(建築期限增加)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工務局-因應營建業大環境缺工缺料問題日益嚴重,及中央頒布[限貸令]政策,致營建業資金恐有斷鍊、倒閉風險,為健全本市房市發展,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措施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2025/7/25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