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07 月 ☀轉知-工務局111年7月25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110785586號令, 其適用範圍延長為111年12月31日前已領得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且仍為有效者。(建築期限增加)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儘速安裝審驗核可之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持有核發之審驗核可證明 2025/11/19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