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解|全台公設保留地大解編
長期影響民眾土地使用權益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中央加速推動解編與檢討作業。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自2018年起持續審議全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目前22縣市共提送319案,已完成207案審決,其餘案件也將由地方政府加速補正後續送審,中央將持續協助推動。
國土署指出,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主要目的在於解決長期未取得、未開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在兼顧都市發展需求、公共利益及民眾財產權益下,檢討不符需求或長年閒置的公設用地,降低土地長期受限情形。不過,由於部分案件涉及變更內容複雜,包含開發需求性、必要性,以及市地重劃可行性等問題,需進一步補充評估資料,也使部分案件審議進度停滯。
為加速案件辦理,內政部已建立分階段提會及滾動檢討機制,並持續輔導地方政府強化局處間協調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優先處理條件較成熟案件。統計目前已完成207案審決,其中台北市、高雄市、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已就報部案件完成初步提會審決;桃園市整體審決率也已達96.8%。
國土署強調,中央高度重視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限制民眾土地使用權益問題,後續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在兼顧都市發展與民眾權益保障下,推動相關檢討與解編作業,逐步改善土地長年受限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