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自宅購屋借款利息獲減免 每年最高可享30萬元額度
5月報稅季將至,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未婚戶長逾170萬人,對於獨自打拚的單身房貸族來說,如何精打細算省稅金就是年度大事。專家指出,若滿足「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三條件並列舉扣除額,每年最高可享有30萬元的所得額減免,且「先租屋後買房」者租金支出若未重疊申報期間,則可合併計算,可說是減輕稅務負擔的一大優惠。
針對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年度所得申報可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中擇優使用;專家表示,2026年報稅的標準扣除額已調升為單身者13.6萬元、夫妻27.2萬元;由於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人身保險、醫藥費、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或災害損失等項目總和,對單身房貸族來說,只要當年房貸利息支出扣除當年儲蓄利息所得,與其他列舉項目加總超過13.6萬元,選擇「列舉扣除」就會比「標準扣除」更划算。
專家說明,「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最高可扣除30萬元所得減免,計算方式為「當年度房貸利息支出-當年度儲蓄利息所得」。例如以新青安貸款1000萬元、補貼後利率1.775%、30年無寬限期試算,首年還款利息約17.5萬至18萬元,金額已高於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若無其他儲蓄利息所得,且假設適用所得稅率為5%,就能比「標準扣除」省下逾2千元稅金。
針對有不少房貸族會利用房屋增貸進行投資或理財,但這類「增貸部分」產生的利息不屬於購屋借款,依法無法列入扣除額;若貸款科目為「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除非能提出具體的購屋借款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