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都計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變更案
變更山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4年8月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4年7月14日台內國字第1140809001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8月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山上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1.山上(公設專通)案發布實施-公告文pdf(597.01 KB)
2.山上(公設專通)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6.54 MB)
3.山上(公設專通)案發布實施-計畫圖tiff(14.36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