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交流道特定區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改善工程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案,自113年12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12月1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1.永康交流道(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個變案發布實施-公告文pdf(657.16 KB)
2.永康交流道(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個變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24.35 MB)
3.永康交流道(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個變案發布實施-計畫圖jpg(973.0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