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開放空間需全天開放使用 違規者採先勸導後開罰
台南市政府為加強開放空間管理,明定建築物開放空間應全天開放可供民眾休憩使用部分;而在該要點施行前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得依既有設施設備管制夜間使用時段。管理要點實施後,工務局表示已落實抽查,倘若建築物開放空間應該開放而未開放,違規者將先通知改善,拒不改善者,將依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台南市的住宅大樓採開放空間規劃的情形增多,除了頂蓋型開放空間設計,採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的模式,結合建築退縮綠化設計,也增添優質都市景觀。
市府工務局指出,針對開放空間維護情形,已訂有抽查計畫,採不定期稽查。111年至112年間抽查50%案件,不符合規定,經通知改善後,大多數已完成改善。目前以輔導為主,讓社區逐漸瞭解開放空間相關規定及應負的管理維護責任。
工務局說明,針對要點施行前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其開放空間若有封閉或有阻礙公眾使用之情形,工務局將通知建築物管理人限期回復原狀。工務局後續將視開放空間實際使用狀況滾動式逐步檢討,務求減少爭議達到雙贏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