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訂滿18歲成年 多屋族善用可合法節稅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自112年起滿18歲成年人,其名下房屋即可各別計算自住房屋戶數。
今(11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本次開徵房屋稅之課稅所屬期間為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國稅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滿18歲已屬成年,民眾可檢視所有房屋是否符合租稅優惠之要件,以保障自身權益,並提早做好節稅規劃。
依據稅法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自112年起滿18歲成年人,其名下房屋即可各別計算自住房屋戶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