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屋愈久囤房稅率愈高 不利先建後售
財政部敲定囤房稅2.0基準稅率,其中建商餘屋將依「持有期間」分五級課徵,持有1年以內採最低稅率2%,持有5年以上則適用最高的4.8%,「賣愈久、稅愈重」。專家表示,此舉將讓銷售期較長的豪宅案受到最大衝擊,而待售期太短,將變相鼓勵預售。
依財政部草擬的課徵參考基準,建商餘屋並非未依持有戶數或城鄉區位分級,而是以持有期間為分級課稅基準,持有1年以內稅率2%,1~2年2.8%,2~4年3.6%,4~5年4.2%,5年以上則是4.8%。顯然是希望建商若久賣未果,就應「降價求售」,以免被課徵高稅率。
業者表示,財政部沒有考量到預售案取得使照後,還需要半年、一年整理的時間,才能正式銷售,尤其銷售期較長的豪宅案,會受到最大衝擊。專家則認為,囤房稅2.0建商餘屋稅率應參考房地合一稅2.0、私法人買房採許可制的管制年限,以「5年」認定為起造人短期待售時間,稅率則應採1.5%或2%的單一稅率才合理,如待售期太短,將造成起造人持有稅賦過重,更變相鼓勵預售、不利先建後售。
至於非建商以外的一般囤房族(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依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稅率由原本的1.5%至3.6%提高至2%至4.8%,但參照財政部草擬的參考基準,也將「從重課徵」,六都最低稅率將自3.2%起跳,非六都最低則為2.8%,囤房者稅負等於接近倍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