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部分用地配合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
變更佳里主要計畫部分公墓用地為機關用地、綠地用地與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佳里區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自民國112年11月22日起公告30天。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11月22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佳里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台南市政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變更佳里主要計畫(部分公墓用地為機關用地、綠地用地與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佳里區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相關檔案
1.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樁位公告文pdf(787.51 KB)
2.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樁位公告圖pdf(1.69 MB)
3.佳里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樁位圖pdf(1.22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