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管制建商動支預收款
近來傳出北部建商落跑糾紛,考量國內中小型建商財務問題加速惡化,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民眾購屋權益保障議題;內政部將限制建商在未完成樓地板興建到一定比率之前,「不能動用民眾的預收款」,並可望近期內發出正式函令。
金管會先前已要求信託公會責成銀行,把關建商對於預售屋履約保證金的運用,但銀行指出,內政部發文才有拘束力,否則銀行只能對建商進行道德勸說。
據了解,內政部的發文包括三大重點,
- 在建物完成一定比率的樓地板興建之前,不能動支預收款。不過,信託公會爭取把「一定比例」改為「全部完工」,也就是在整個工程進度完成六成以上,才能動用預售屋信託的履約保證金。
- 要求必須專款專用在建造費用,亦即只能支應建商對相關工程款的支付,以及繳納各項稅費及工程費用所需,不可用在如代銷公司管銷費用等其他用途。
- 必須保留一定的成數金額,在建物取得使用執照之前不得動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