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園區特定區計畫變更案
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份,部份農業區為河川區、滯洪池用地、部份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部份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鹽水溪排水治理計畫案,自民國111年11月1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11月1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 臺南市政府公告欄。
(二)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臺南市政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相關檔案
計畫書(發布實施)-「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份)(部份農業區為河川區、滯洪池用地、部份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部份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鹽水溪排水治理計畫)案」pdf(13.47 MB)
計畫圖(發布實施)-「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份)(部份農業區為河川區、滯洪池用地、部份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部份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鹽水溪排水治理計畫)案」pdf(9.17 MB)
發布實施公告文(主計)pdf(692.6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