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墳墓用地及農業區為殯儀館用地兼供火葬場使用、部分農業區為墳墓用地)」案自111年10月19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10月1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新營交流道(福園殯儀館用地)個變案發布實施-公告文pdf(210.81 KB)
新營交流道(福園殯儀館用地)個變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9.73 MB)
新營交流道(福園殯儀館用地)個變案發布實施-計畫圖pdf(1.20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