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未申報備查 裁罰150萬元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日前接獲檢舉,預售建案「平實苑」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經查證此建案確實未依規定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並簽訂預約單等違規行為,開罰150萬元。
地政局表示,共該檢舉案,已簽訂預約單訂購10戶,因預約單違規是依戶、棟數計算,依法開罰單筆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至於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由工務局續處,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也已依法開罰4萬。
地政局表示,1年來已對違規情形共裁罰11件,裁罰金額累計291萬元,統計違規樣態,以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最多,裁罰金額比例為4件40萬元,其次為使用的契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5件45萬元,其餘為未申報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即銷售,計2件6萬元。
地政局說,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請業者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