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永康區地籍圖重測公告
臺南市政府公告111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補建及恢復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1年8月11日起公告30天。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8月11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111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補建及恢復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相關檔案
公告文-永康1111010786Apdf(385.7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