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四通案實施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報部編號第14案(停3),自111年7月2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7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
永康交流道(四通)(四階)(報部編號第14案(停3))案發布實施-公告文pdf(187.69 KB)
永康交流道(四通)(四階)(報部編號第14案(停3))案發布實施-計畫書pdf(8.74 MB)
永康交流道(四通)(四階)(報部編號第14案(停3))案發布實施-計畫圖pdf(2.59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