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申請 稅捐減免再延5年
為了加快都市更新速度,行政院核定並於3月10日發布《危老條例》第8條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自今年5月12日起延長5年,至2027年5/11止,讓申請危老重建個案能持續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
內政部表示,危老條例自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迄今,已累計核定2,056案,案量穩定成長。這次行政院核定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5年,只要在2027年5/11前申請的重建計畫,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符合要件者可享多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
重建期間由於土地無法使用,可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仍持有重建後建築物2年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10年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