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法爭議多 財政部不修法
囤房稅修法雖然列本會期優先法案,但財政部考量對持有多屋者訂定全國一致差別稅率衝擊層面甚廣,且易衍生爭議,決定不推動囤房稅修法,但會督促各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徵收率。
2021年11月立法院財委會審查囤房稅相關修正草案時,因朝野立委提出版本眾多,難以聚焦,因此最終「擇期再審」。後來,財政部將囤房稅修法可行性評估報告送交立院財委會,結論則是對持有多屋者採行加重課徵房屋稅「宜審慎」,主張囤房稅應採受益原則及地方自治,由各地方政府視投入公建資源及區域發展情形,課以不同稅負,讓最大受益者負擔較高稅負。
有不少立委提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按持有戶數級距適用差別稅率;但財政部認為實務上難以執行。首先,納稅義務人的房屋可能坐落不同直轄市、縣(市),若採全國歸戶,且仍維持現行各直轄市、縣市訂定不同徵收率,實務上難以執行。
而房屋稅若按月計徵,年度中如持有戶數或使用情形有變動,將影響適用稅率,稽徵作業繁複。此外,無法考量城鄉差距,可能發生都會區房屋實質稅負較偏鄉房屋為低,造成不公平。最後則是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評估,需配合大幅修正資訊系統等,作業時間得花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