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祭兩措施防打炒房錯殺
去年內政部祭出包含預售屋禁止轉約轉售、私法人購屋許可等打炒房組合,讓市場議論紛紛。內政部表示,為避免傷及無辜,正研擬「調降預售屋解約違約金」、「銀行處分不動產擔保品不受私法人五年限制」等防錯殺條款,而目前法案已在行政院審查,力拼年後在立院會期闖關。
內政部於去年祭出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需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不僅引發市場一陣譁然。而為了避免傷及無辜,內政部將調降預售屋解約違約金上限,從現行總價15%降至10%;未來私法人購屋五年內不准轉售,但銀行受《銀行法》規範須在四年內處分不動產擔保品者,不在此限。
未來修法通過後,除了配偶、直系、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預售屋合約不得換約轉賣給第三人,只准與建商解約。配合這項修法,內政部研擬配套,將調降預售屋解約違約金上限。
防錯殺條款中,內政部也針對私法人購屋管制做出鬆綁,由於修法後僅容許私法人購屋做員工宿舍、長期出租或都更危老取得產權所需等情形,且取得後,五年內不得移轉,對此銀行業者私下擔憂,現行銀行法第76條規定,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必須在四年內處分完成,恐與內政部新法有所牴觸,對此內政部官員表示,會將此情況排除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