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擬課囤房稅 稅率調整尊重議會決定
台南市政府擬定「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亦即所謂的囤房稅;據了解,若以台南市應稅人數比例,約6%左右多屋者受影響,其中以個人自然人持有非自住房子78戶最多。
台南市即將祭出的「囤房稅」,是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取差別稅率;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6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根據財政稅務局統計,以台南市應稅人數的比例來看,約僅6%左右受影響,適用最高稅率3.6%的多屋族群約0.08%,其中單一法人最高持有178戶,自然人最高持有78戶。
財稅局表示,為避免對多屋族課徵差別稅率傷及無辜,特別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建商營建房屋於待銷售期間、地上員工停車場,以及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或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租賃住宅等7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囤房稅並另訂其徵收率。
對於外界認為台南的囤房稅率,看法不一,有的認為偏低,有的則認為偏高。市府表示,尊重議員們的看法,覺得偏低或偏高,都可以調整稅率;最後到底要怎麼調還是尊重議員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