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針對擁有10戶以上非自用者啟動查稅
財政部首度針對囤房大戶的租金所得展開專案查稅,根據報導,賦稅署宣布,即日起至明年3月將展開專案查核,針對全台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國稅局將全數發出輔導函,後續若發現有出租卻漏報所得,將要求補稅並處罰,最高可處所漏稅額3倍。
財政部去年底祭出針對個人、營利事業以及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自由運用資金等三大專案查核計畫;如今再加碼針對囤房10戶以上的專案查稅,要求國稅局清查這些大戶的房屋使用情形。
賦稅署表示,針對全台1734位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用房屋者,國稅局將逐一發出「輔導函」要求說明房屋使用狀況;若查獲有未申報所得等異常情形,將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未在規定期間內報稅,核課期為7年,國稅局可補稅及處罰,最高可處所漏稅額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