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建物設置充電樁條件擬修法放寬
力挺電動車,內政部擬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經電力主管機關認證「安全無虞」的充電樁設置作業,原則上社區管理委員會不能反對,希望解決舊有社區裝設充電樁問題,將力拚本會期完成修法。
對於建築物設置充電樁,內政部營建署曾於2019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新建物的停車空間構造,應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空間,解決了新建物的充電樁問題;不過,舊有建築要設置充電樁,仍須經過管委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迭有爭議。經過溝通、檢討之後,據了解,內政部將會在本會期推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
官員表示,內政部最重視的是安全問題,修法條文將規定,若要設置充電樁,未來在電力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台電出具證明,確認安全無虞的前提下,原則上管委會、區權會不得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