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包租代管 房東免稅額點從寬認定
為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物件,加入社宅包租代管,今年5月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條文,將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度提高5,000元至1.5萬元;適用時間點,也將從寬認定,自今年6月起每月免稅額為1.5萬元,5月前仍維持1萬元,明年申報今年所得稅時適用。
內政部表示,社宅包租代管從早期不到1,000戶,成長到今已將近2萬戶,鼓勵更多房東加入行列,除了可協助弱勢外,也能夠享有所得稅等租稅優惠。
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房東免稅額從每月最高1萬元提高至1.5萬元,但新法適用時間點讓房東們疑慮;對此,內政部回答,住宅法新法適用時間點,雖是6月中旬才生效,但會從寬解釋,讓6月最高免稅額可以1.5萬元計算,換句話說,今年1到5月,在修法完成前,每月最高免稅額維持1萬元;自6月起,每月免稅額就調高到1.5萬元。
除了修正包租代管免稅額適用時間點,為了降低房東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本次也在條文中明訂社宅包租代管所簽訂的租約資料,不得作為國稅局查稅依據。此外,社宅包租代管房東的必要費用率則不變。一般房東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是以租金收入43%來計算,但社宅包租代管房東,必要費用率可以60%來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