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文小46」學校用地為文教區案公告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國小(文小)46」國小學校用地為文教區)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0年7月8日起公告30天。
公告事項:
一、本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安平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10年7月8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南市政府公報。
三、公告內容: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國小(文小)46」國小學校用地為文教區)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臺南市政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相關檔案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國小(文小)46」國小學校用地為文教區)案公告文pdf(99.29 KB)

